羅傑斯:個人中心治療法的創始者

by Jian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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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是個人中心治療法(person-centered therapy)的創始者羅傑斯(Carl Rogers)的冥誕,就帶大家來看看他的生平簡介與貢獻。

生平

▲個人中心治療法的創始者羅傑斯。【照片來源:Bathtub Bulletin

羅傑斯在1902年1月8日於美國芝加哥郊區的奧克帕克(Oak Park,意為橡樹園)出生,在家中排行老四,家人彼此關係相當密切。幼年身體狀況不佳,個性多愁善感。青少年時就讀三間不同的中學,極少參與課後與社交活動;12歲時,全家人搬遷至芝加哥郊區的某間農場定居,使他對於農業深感興趣,也引領他進入威斯康辛大學的農學院就讀。

在大學第二學年結束前,因自身對於宗教的熱愛並想成為牧師,羅傑斯決定放棄原先主修的農學,改主修歷史。1922年就讀大三時,他與美國其餘10多位代表一同前往中國北京,出席世界學生基督徒聯合會代表大會,使其將生涯目標轉向神學;同一年,他與青梅竹馬海倫(Helen Elliott)陷入熱戀並訂婚。1924年大學畢業後,他旋即與海倫結婚,並進入紐約市的聯合神學院(Union Theological Seminary)就讀。畢業後,他又轉往對街的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Columbia University Teachers College)攻讀臨床心理學與教育心理學,並分別於1927年與1931年取得碩士與博士學位。

羅傑斯在1928年尚未取得博士學位前,便前往位於紐約州羅徹斯特(Rochester)郡的防止兒虐協會(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Children)兒童研究部工作,前後長達12年;1939年出版第一部專書《問題兒童的臨床治療》(The Clinical Treatment of the Problem Child)。1940年,他接受俄亥俄州立大學的邀請,至該校擔任臨床心理學教授。1942年發表《諮商與心理治療:實務中的新概念》(Counseling and Psychotherapy: Newer Concepts in Practice)一書;書中的非指導性治療取向(nondirective approach)與當時主流觀點大相逕庭,不僅在校內帶來許多熱烈迴響,亦為他招致強烈批判。

1945年,他應邀前往芝加哥大學任教,並於校內成立諮商中心。1947年,他當選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主席。1951年,他出版第三本專書《當事人中心治療:當代實務、應用與理論》(Client-Centered Therapy: Its Current Practice, Implications, and Theory)。1957年,他除了發表論文〈治療性人格改變的必要與充分條件〉(The necessary and sufficient conditions of therapeutic personality change)之外,亦應聘前往威斯康辛大學心理系任教,後轉往心理治療系;因在系上與同事常發生衝突,且研究工作並不順利,他於1963年離開該校,轉往位於加州的西方行為科學研究所(Western Behavioral Sciences Institute,簡稱WBSI)任職,並全心投入於會心團體(encounter groups,是指透過團體成員間的交互反應,促進個體成長發展與成員間的溝通,進而改善成員之間的關係)與教育的相關研究中。

1961年,他出版了第五本專書《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On Becoming a Person: A Therapist’s View of Psychotherapy),亦是最膾炙人口的一本著作。1968年,他與中心其他志同道合者共組個人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udies of the Person,簡稱CSP),並開始至世界各地演說,關注世界和平的相關議題;在他過世前十年,除了繼續關注世界議題外,因妻子海倫久病不癒後過世,亦投入靈性相關議題的工作中。1987年1月底,他不慎跌倒,導致髖骨骨折;於2月4日因心臟病發作而過世,享壽85歲。

《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中譯版書封。【照片來源:自行以手機拍攝】

主要貢獻與治療取向發展及重點

羅傑斯最大的貢獻,便是他所創立的個人中心治療。其取向有四大發展階段:

第一階段是1940年代的非指導性諮商(nondirective counseling);他挑戰了傳統心理治療「諮商員最了解當事人」的假設,並主張將焦點放在反映、澄清當事人的語言溝通與想表達的意義上。

第二階段是1950年代,他將非指導性治療更名為當事人中心治療(client-centered therapy),強調當事人更勝於非指導性的方法;此階段的治療焦點從原本對當事人感受的澄清轉為進入當事人的現象世界,即其內在參考架構(個人的主觀經驗,如價值觀與信念等),而引導當事人改變的自發性力量,便是當事人的自我實現傾向。

第三階段從1950年代晚期至1970年代,他提出治療效果的充分必要因素;除了受哲學家齊克果(Kierkegaard)影響,在《成為一個人:一個治療者對心理治療的觀點》一書中強調讓當事人成為原本的自己之外,亦透過許多研究檢驗其治療取向的背景假設。這些研究發現:當事人改變最重要的關鍵,為治療者/當事人關係的品質,亦即人性與人際互動因子。羅傑斯並將其治療哲學應用於教育與會心團體中。

第四階段從1980年代至1990年代,其取向廣泛運用於教育、工業、團體、衝突解決與追求世界和平等,故逐漸被稱為個人中心取向(person-centered approach)。

此外,羅傑斯亦提出六大治療核心條件(therapeutic core conditions):

  1. 兩人有心理上的接觸。
  2. 當事人正感到不一致或焦慮。
  3. 治療者在關係中是一致的、真實的或真誠的,並讓當事人充分感受到一致性。
  4. 治療者能表達對當事人無條件的正向關懷,亦即不對當事人的情感想法與行為進行評價。
  5. 治療者能同理瞭解當事人的參考架構,並盡力將此感受傳達給當事人。
  6. 治療者能將其同理性了解(指治療者能感受到當事人的感受,近似身歷其境,但不迷失於這些情感中)與無條件的正向關懷於一定程度上傳達給當事人。

人物點評與結語

羅傑斯早年深受家中宗教信仰與勤奮工作的影響,後者讓他勤於思考與寫作,直到晚年仍是如此。此外,無論是在工作與生活上的各項選擇與決定,愈至晚年,愈是隨心所欲與率性而為,這亦讓他有機會走出心理學界,往其他更寬廣的領域發展。對羅傑斯的批評從來不絕於耳,例如精神分析學派認為他忽視潛意識的重要性,且認為其治療取向不強調改變當事人行為的技術,將治療師視為非專家,亦將心理治療簡化為愛的處方,有誤導大眾之嫌;存在主義學派的羅洛梅則主張人性善惡並存,亦曾與羅傑斯展開辯論。儘管如此,羅傑斯在治療關係上的貢獻有目共睹,這亦影響到當代的心理治療的各家學派,他們大都相當重視當事人與治療者之間的治療關係。此外,羅傑斯首創對心理治療過程與效果進行實證研究,從今日的眼光來審視,或許相當理所當然,但在羅傑斯當時所處的年代,卻需要莫大的勇氣與創新的精神;因此,對於羅傑斯在心理治療中既大膽又實事求是的研究精神,亦不得不感到相當尊敬與佩服!

參考資料

Corey, G.(2016)。諮商與心理治療:理論與實務(修慧蘭、 鄭玄藏、余振民、王淳弘譯,四版)。雙葉書廊。(原著出版於2016年)
Sharf, R. S.(2013)。諮商與心理治療(馬長齡、羅幼瓊、葉怡寧、林延叡譯,二版)。心理出版社。(原著出版於2013年)
Throne, B.(2000)。羅傑斯-人本心理學派代言人(陳逸群譯)。生命潛能。(原著出版於1992年)
吳武典、洪有義、張德聰(2010)。團體輔導(第二版)。心理。
江光榮(2000)。人性的迷失與復歸--羅傑斯的人本心理學。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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